今天是: 2017年6月30日 星期五
通知公告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水务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试行)
上传时间:2017-07-04  浏览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科技三会”精神,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北京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任务,根据2016年6月科学技术部令第17号文(《科技部关于对部分规章和文件予以废止的决定》-取消行政机关开展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参照水利部国际合作与科技司于2017年3月17日下发《关于开展水利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的通知》(国科[2017]3号)及中国水利学会相关文件。经常务理事会研究同意,围绕北京市科协“经理学术”工作要求,北京水利学会决定开展我市范围内水务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及范围

是指由组织(单位)或个人完成的各类科学技术项目所产生的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具备科学性、创造性、先进性等属性的、涉水的新发现、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产品、新品种、新材料、新工艺、新发明等。范围包括: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水利学会单位和个人会员所研究开发的涉水科技成果(北京市涉水科技成果及北京市单位或人员在外埠的涉水科技成果)。

二、组织机构

专家评审团组成:北京水利学会专家库、全体理事及其推荐人;单次评审专家人数:一般为5至9人(由研究、管理及应用等层面专家组成)。

日常办事机构:北京水利学会秘书处。

三、成果类别

包括:基础研究类、应用开发类、软科学类和科普研究类技术成果四种。

基础研究类成果,主要是指在水务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中,获得的新发现,提出的新理论、新方法、新路径等,对于推动水利学科发展有重大意义,对推动水务事业的发展与技术进步有重要作用的成果。

应用开发类成果,主要是指为提高水务行业生产力水平和促进社会公益事业而进行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后续试验和应用推广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新产品、新发明等,包括可以独立应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引进技术、设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成果。

软科学类成果,主要是指为水务决策科学化和管理现代化而进行的有关发展战略、政策、规划、评价、预测、科技立法以及管理科学与政策科学等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软科学研究报告和著作等。软科学研究成果应具有创造性,对国民经济发展及国家、部门、地区和行业的决策和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意义。

科普研究类成果,主要是指符合国家《出版管理条例》及《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所规定的相关要求,知识产权清晰,在选题内容或表现形式、创作手法上有重要创新的科普作品和研究成果。作品具有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表现形式,可读性强,易于为广大民众所理解和接受;其普及面和阅读范围在国内同类水务科普作品中处于领先水平,产生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带动了相关领域后续科普作品创作,推动了水利科普作品创作事业的发展。

四、评价内容

包括:技术创新程度、技术指标先进程度,技术难度和复杂程度,成果的重现性和成熟程度,成果应用价值与效果,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进一步推广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五、评价形式及延伸服务

北京水利学会科技成果评价按照会议评审的形式进行,视情况可组织对成果进行现场考察。评价采用分类加权量化评价的方式,根据成果类型采取不同的评价指标和加权系数。

评审会议实行专家负责制,按照成果类别和专业特点组成专家组。每位专家独立形成评价意见,经会议讨论,形成会议意见。会后根据委托协议,形成评价报告反馈申请单位或个人。北京水利学会通过官网和其它形式对评价结果对外发布。

计划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申报北京水务科技奖项目在申报前需完成水务科技成果评价。评价结果将在本网站发布(建立成果库),并及时向北京市水务局及其它相关部门推荐。

六、工作流程

按照评价申请→评价受理→材料准备→材料形式审查→签订委托评价协议→会议筹备→召开评价会→出具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的流程进行。

根据成果评价后续工作要求,配合完成科技成果登记和入库相关工作。

七、申报和评价时间

北京水利学会将在接到评价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确认是否受理,并在签订委托评价协议后30日内召开评价会议,会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价报告的撰写和反馈。

八、评价费用

在试行期间,北京水利学会免费开展评价服务工作。会议评审过程中产生的会议室场租费、专家评审费等直接费用由评价申请方支付。

九、联系人

黄工88613559,张工88613201,刘工88232983

邮箱:shuilxh@126.com

附件:

1、评价工作流程

2、申请材料清单

3、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格式)

4、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格式)

 

 

 

 

北京水利学会

2017年4月18日

201705北京水利学会关于开展水务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的通知20170418.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