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水影响评价审查制度实施以来,得到了各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参与。为作好水评相关管理和从业单位的技术服务工作,北京水利学会水影响评价专业委员会梳理了在用北京市居民取水定额(平均日)标准(见下表)。如有遗漏或摘录错误,请联系本专委会工作人员。特此通知。
联系人:刘工88232983、909819201@qq.com
附件:汇总表格及摘录内容
序 标准号 标准名称 定额(平均日) 备注 1 《北京市主要行业用水定额》 3.5m3/(人·月) ≈117L(人·d) 2001年11月发布 2 GB/T 50331-2002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 85~140L(人·d) 3 SL367-2006 《城市综合用水量标准》 95~155m3/(人·a) ≈260~425L(人·d) 4 GB50282-2016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200~300L(人·d) 50-130m3/(hm2·d) 5 DB11/T1440-2017 《市政基础设施专业规划负荷计算标准》 2.8~3.2L(m2·d) 6 GB50013-2018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100~150L(人·d) 7 GB50015-2019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60~230L(人·d) 8 GB50555-20** 《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局部修订征求意见稿)》 140~230L(人·d) 尚未发布 9
北京水利学会
水影响评价专业委员会
2020年7月2日